軸承保持器用碳素結構鋼絲
2008-10-221 尺寸、外形、重量
1.1 直徑及允許偏差
1.1.1 鋼絲的直徑為0.75~12.
1.1.2 鋼絲直徑允許偏差按GB 342―82《冷拉圓鋼絲尺寸,外形,重量及允許偏差》表2中10(h10)級精度規定。
1.2 外形
1.2.1 鋼絲的橢圓度不得大于直徑公差之半。
1.2.2 鋼絲應以盤狀供應,鋼絲盤不得有混亂和結扣。
1.3 盤重
每盤應由一根鋼絲組成,其重量應符合表1規定。
允許供應盤重不少于表1規定盤重50%的鋼絲,但其數量不得超過交貨重量的10%。
5 包裝、標志及質量證明書
鋼絲包裝、標志及質量證明書應符合GB 2103―80的規定。
附加說明:
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冶金工業部提出。
本標準由大連鋼廠負責起草。
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馮書亭,劉家禮、孫晃。
